

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柳州市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
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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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柳州市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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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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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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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桂農廳發〔2024〕2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確保補貼政策全面落實,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論述,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全面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工作要求,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耕地的主體責任,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范圍、依據、標準和補貼資金發放的方式方法等內容和要求按照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方案》(桂財農〔2016〕94號)執行,務必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二、責任分工
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對我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全面負責,主要負責制定印發年度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審批補貼標準和資金分配方案,協調組織核實補貼面積、兌付資金、監督檢查及信訪等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涉農街道辦事處按照責任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確保補貼發放工作按時完成。具體分工如下:?
(一)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做好農戶基礎數據采集、審核、匯總、分析,測算補貼標準,向區財政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及資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牽頭做好補貼項目實施績效評價、信訪受理、總結等工作;配合區財政局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檢查指導等。
(二)區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撥付、兌付情況審核、旬報等工作;負責補貼資金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專賬管理;牽頭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資金檢查等工作;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制定年度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配合區農業農村局開展補貼政策績效考核、受理信訪等工作。
(三)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補貼面積的申報、核實和張榜公示、信息的審核和錄入,負責本街道補貼工作的培訓、總結、匯總上報工作等。
三、重點工作
(一)按照規范程序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規范補貼面積登記、審核、公示和資金撥付、發放等程序。重點落實好以下工作:
1.準確把握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全區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和承包了國有農場耕地的農場職工。
2.明確補貼范圍。因非農征用、退耕還林、挖塘養魚、畜禽養殖、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原因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拋荒一年以上、占補平衡中“補”的耕地質量未能通過驗收確認的耕地,不納入補貼范圍。對于種植一年生草本果品類作物(如種植西瓜、草莓等)對耕地質量不造成影響的耕地,可以予以補貼;對于種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樹、茶葉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補貼。對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
3.嚴格獎懲措施。一是大力鼓勵和引導農戶保護和提高耕地地力。對應用冬種綠肥、秸稈還田、畜禽糞肥還田等技術的耕地,可視情況適當提高這類耕地的畝均補貼標準,最高補貼標準不高于200元/畝。二是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加強環境保護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結合。對露天焚燒秸稈,違規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農藥等投入品,因污染農田受到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處罰的生產者,取消其當年補貼資格。三是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耕地地力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建立農戶個人誠信記錄,對騙取和套取耕地地力補貼資金等行為記入個人失信記錄。對失信者,視情節可取消其當年及今后兩年耕地地力補貼資格。
????4.統一補貼依據。在2024年度執行統一的補貼面積依據,補貼依據統一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個別農戶因客觀原因未確權的除外)。
5.規范補貼面積登記。按照地域管理權限,在耕地所屬地域登記補貼面積。補貼面積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并錄入“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一卡通”系統)。在“一卡通”系統補貼登記中,所有核實后的補貼面積應統一登記在“確權登記面積”欄,以便準確匯總統計數據。
6.落實補貼公示制度。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負責公示,通過“農民補貼網絡信息系統”生成每個村組的農民補貼情況公示表(包括農戶姓名、補貼面積、核減面積等內容),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后,由街道辦事處組織人員在村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通過補貼系統上傳所有信息,并將紙質文件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審核。
7.嚴格補貼面積審核。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并邀請區自然資源局、區統計局等部門參與補貼相關數據審核工作;每個涉農街道辦事處隨機抽取1-2個村,每個村抽5-10個農戶進行審核。如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對應街道辦事處重新核實、公示,并在系統中進行修改。
8.按程序報審和批復。各涉農街道辦事處的補貼面積通過審核后,由區農業農村局匯總和測算全區補貼標準,并會同區財政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聯合行文報請區人民政府審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通過區人民政府審核后,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對各涉農街道辦事處的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撥付申請進行書面批復,同時在補貼系統錄入補貼標準,以確保公示內容、審核批復與實際發放情況完全一致。
9.及時發放補貼資金。區財政局按照區農業農村局提供審核批復的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委托金融機構將補貼款發放到農戶的“一卡通”賬戶。整個發放程序要嚴而有序、公開透明。
(二)做好各項保障措施
1.加強監管和指導。落實定期檢查指導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嚴格核實補貼對象和面積,嚴禁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給予補貼,一經發現,按照騙取、套取補貼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2.加強政策宣傳。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宣傳手冊、傳單、報紙、廣播電視等形式做好政策宣傳工作,主動與社會各方特別是基層干部群眾進行溝通交流,提高政策知曉度。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要設立并公布補貼政策咨詢監督電話,做好受理政策咨詢、查證舉報事項等工作。對因政策調整造成補貼減少的農戶要宣傳解釋到位,獲得農戶理解和支持。通過政策宣傳,發揮好補貼政策對耕地地力保護的激勵作用。
3.完善檔案管理。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要收集本轄區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并按照規范的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保存。歸檔材料主要包括涉農街道辦事處蓋章的補貼面積公示的紙質和圖片資料(以村為基本單位),經村委會蓋章以及具體經辦人和核實人簽字的各村分戶登記、審核、匯總清冊的紙質材料,區、涉農街道辦事處上報、批復實施方案、補貼面積的正式文件,補貼資金撥付憑證等。
(三)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1.制定實施方案和績效目標。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制定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績效目標,并于2024年3月25日前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備案。
2.按時報送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及時填報《柳州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情況統計表》,并于2024年7月5日前蓋章報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
3.報送年度總結和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及時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和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于2024年9月25日前將以上材料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有關材料如下:
(1)項目實施工作自評報告和自評表。
(2)佐證材料:項目實施方案;相關文件(包括印發和上報等與補貼項目實施相關的所有文件,如資金請示文、動員部署會議通知等);補貼面積公示的圖片資料;補貼臺賬,包括經村委會蓋章和具體經辦人與核實人簽字的各村分戶登記、審核、匯總清冊的紙質材料(如入戶面積登記表、各涉農街道辦報送補貼面積的函等);組織開展補貼面積檢查、抽查工作的證明材料,包括通知、抽查核實補貼面積記錄表、檢查通報及整改報告等,補貼資金和工作經費使用有關憑證,包括補貼資金撥付過程的有關請示、批復和支付憑證,補貼資金發放到位的有關農戶存折照片、銀行明細表,“一卡通”系統中導出補貼信息數據包,政策宣傳的發放資料、橫幅、消息報道和公示等有關證明材料。
未盡事宜,請與區農業農村局和區財政局聯系。區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吳夏,聯系電話:0772-2094727;區財政局聯系人:蒙麗丹,聯系電話:0772-209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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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員:龐翰雯,審核領導:李德永,聯系方式:2833565)?
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柳州市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
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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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柳州市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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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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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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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桂農廳發〔2024〕2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城中區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確保補貼政策全面落實,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論述,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全面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工作要求,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耕地的主體責任,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范圍、依據、標準和補貼資金發放的方式方法等內容和要求按照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方案》(桂財農〔2016〕94號)執行,務必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二、責任分工
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對我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全面負責,主要負責制定印發年度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審批補貼標準和資金分配方案,協調組織核實補貼面積、兌付資金、監督檢查及信訪等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涉農街道辦事處按照責任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確保補貼發放工作按時完成。具體分工如下:?
(一)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做好農戶基礎數據采集、審核、匯總、分析,測算補貼標準,向區財政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及資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牽頭做好補貼項目實施績效評價、信訪受理、總結等工作;配合區財政局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檢查指導等。
(二)區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撥付、兌付情況審核、旬報等工作;負責補貼資金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專賬管理;牽頭開展補貼工作的培訓、資金檢查等工作;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制定年度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批,配合區農業農村局開展補貼政策績效考核、受理信訪等工作。
(三)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補貼面積的申報、核實和張榜公示、信息的審核和錄入,負責本街道補貼工作的培訓、總結、匯總上報工作等。
三、重點工作
(一)按照規范程序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規范補貼面積登記、審核、公示和資金撥付、發放等程序。重點落實好以下工作:
1.準確把握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全區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和承包了國有農場耕地的農場職工。
2.明確補貼范圍。因非農征用、退耕還林、挖塘養魚、畜禽養殖、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原因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拋荒一年以上、占補平衡中“補”的耕地質量未能通過驗收確認的耕地,不納入補貼范圍。對于種植一年生草本果品類作物(如種植西瓜、草莓等)對耕地質量不造成影響的耕地,可以予以補貼;對于種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樹、茶葉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補貼。對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
3.嚴格獎懲措施。一是大力鼓勵和引導農戶保護和提高耕地地力。對應用冬種綠肥、秸稈還田、畜禽糞肥還田等技術的耕地,可視情況適當提高這類耕地的畝均補貼標準,最高補貼標準不高于200元/畝。二是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加強環境保護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結合。對露天焚燒秸稈,違規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農藥等投入品,因污染農田受到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處罰的生產者,取消其當年補貼資格。三是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耕地地力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建立農戶個人誠信記錄,對騙取和套取耕地地力補貼資金等行為記入個人失信記錄。對失信者,視情節可取消其當年及今后兩年耕地地力補貼資格。
????4.統一補貼依據。在2024年度執行統一的補貼面積依據,補貼依據統一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個別農戶因客觀原因未確權的除外)。
5.規范補貼面積登記。按照地域管理權限,在耕地所屬地域登記補貼面積。補貼面積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并錄入“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一卡通”系統)。在“一卡通”系統補貼登記中,所有核實后的補貼面積應統一登記在“確權登記面積”欄,以便準確匯總統計數據。
6.落實補貼公示制度。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負責公示,通過“農民補貼網絡信息系統”生成每個村組的農民補貼情況公示表(包括農戶姓名、補貼面積、核減面積等內容),加蓋街道辦事處公章后,由街道辦事處組織人員在村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通過補貼系統上傳所有信息,并將紙質文件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審核。
7.嚴格補貼面積審核。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并邀請區自然資源局、區統計局等部門參與補貼相關數據審核工作;每個涉農街道辦事處隨機抽取1-2個村,每個村抽5-10個農戶進行審核。如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對應街道辦事處重新核實、公示,并在系統中進行修改。
8.按程序報審和批復。各涉農街道辦事處的補貼面積通過審核后,由區農業農村局匯總和測算全區補貼標準,并會同區財政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聯合行文報請區人民政府審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通過區人民政府審核后,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對各涉農街道辦事處的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撥付申請進行書面批復,同時在補貼系統錄入補貼標準,以確保公示內容、審核批復與實際發放情況完全一致。
9.及時發放補貼資金。區財政局按照區農業農村局提供審核批復的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委托金融機構將補貼款發放到農戶的“一卡通”賬戶。整個發放程序要嚴而有序、公開透明。
(二)做好各項保障措施
1.加強監管和指導。落實定期檢查指導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嚴格核實補貼對象和面積,嚴禁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給予補貼,一經發現,按照騙取、套取補貼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2.加強政策宣傳。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宣傳手冊、傳單、報紙、廣播電視等形式做好政策宣傳工作,主動與社會各方特別是基層干部群眾進行溝通交流,提高政策知曉度。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要設立并公布補貼政策咨詢監督電話,做好受理政策咨詢、查證舉報事項等工作。對因政策調整造成補貼減少的農戶要宣傳解釋到位,獲得農戶理解和支持。通過政策宣傳,發揮好補貼政策對耕地地力保護的激勵作用。
3.完善檔案管理。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要收集本轄區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并按照規范的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歸檔保存。歸檔材料主要包括涉農街道辦事處蓋章的補貼面積公示的紙質和圖片資料(以村為基本單位),經村委會蓋章以及具體經辦人和核實人簽字的各村分戶登記、審核、匯總清冊的紙質材料,區、涉農街道辦事處上報、批復實施方案、補貼面積的正式文件,補貼資金撥付憑證等。
(三)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1.制定實施方案和績效目標。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制定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績效目標,并于2024年3月25日前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備案。
2.按時報送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區財政局及時填報《柳州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情況統計表》,并于2024年7月5日前蓋章報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
3.報送年度總結和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及時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和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于2024年9月25日前將以上材料報送柳州市農業農村局、柳州市財政局。有關材料如下:
(1)項目實施工作自評報告和自評表。
(2)佐證材料:項目實施方案;相關文件(包括印發和上報等與補貼項目實施相關的所有文件,如資金請示文、動員部署會議通知等);補貼面積公示的圖片資料;補貼臺賬,包括經村委會蓋章和具體經辦人與核實人簽字的各村分戶登記、審核、匯總清冊的紙質材料(如入戶面積登記表、各涉農街道辦報送補貼面積的函等);組織開展補貼面積檢查、抽查工作的證明材料,包括通知、抽查核實補貼面積記錄表、檢查通報及整改報告等,補貼資金和工作經費使用有關憑證,包括補貼資金撥付過程的有關請示、批復和支付憑證,補貼資金發放到位的有關農戶存折照片、銀行明細表,“一卡通”系統中導出補貼信息數據包,政策宣傳的發放資料、橫幅、消息報道和公示等有關證明材料。
未盡事宜,請與區農業農村局和區財政局聯系。區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吳夏,聯系電話:0772-2094727;區財政局聯系人:蒙麗丹,聯系電話:0772-209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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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員:龐翰雯,審核領導:李德永,聯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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