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什么是慈善捐贈?
慈善捐贈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基于慈善目的,自愿、無償贈與財產的活動。
12.慈善捐贈通過什么方式進行?
捐贈人可以通過慈善組織捐贈,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贈。
13.公開募捐是在什么范圍內進行??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在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管轄區域內進行,確有必要在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管轄區域外進行的,應當報其開展募捐活動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捐贈人的捐贈行為不受地域限制。
14.公開募捐采取什么方式?
(1)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
(2)舉辦面向社會公眾的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義拍、慈善晚會等;
(3)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募捐信息;
(4)其他公開募捐方式。
15.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需要開展募捐活動的怎么辦?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開展公開募捐。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應當對合作方進行評估,依法簽訂書面協議,在募捐方案中載明合作方的相關信息,并對合作方的相關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
16.慈善組織如何開展定向募捐?
慈善組織開展定向募捐,應當在發起人、理事會成員和會員等特定對象的范圍內進行,并向募捐對象說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項。
17.慈善組織怎樣開展公開募捐?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
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時間和地域、活動負責人姓名和辦公地址、接受捐贈方式、銀行賬戶、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財產的處理等。募捐方案應當在開展募捐活動前報慈善組織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
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在募捐活動現場或者募捐活動載體的顯著位置,公布募捐組織名稱、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募捐方案、聯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詢方法等。
18.捐贈財產包括哪些方面?
捐贈人捐贈的財產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捐贈財產包括貨幣、實物、房屋、有價證券、股權、知識產權等有形和無形財產。
捐贈人捐贈的實物應當具有使用價值,符合安全、衛生、環保等標準。
19.捐贈人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進行捐贈嗎?具體流程是什么?
可以,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開展演出、比賽、銷售、拍賣等經營性活動,承諾將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應當在舉辦活動前與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簽訂捐贈協議,活動結束后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并將捐贈情況向社會公開。
20.慈善組織接受捐贈,需出具什么票據給捐贈人?
慈善組織接受捐贈,應當向捐贈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捐贈票據。捐贈票據應當載明捐贈人、捐贈財產的種類及數量、慈善組織名稱和經辦人姓名、票據日期等。捐贈人匿名或者放棄接受捐贈票據的,慈善組織應當做好相關記錄。
11.什么是慈善捐贈?
慈善捐贈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基于慈善目的,自愿、無償贈與財產的活動。
12.慈善捐贈通過什么方式進行?
捐贈人可以通過慈善組織捐贈,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贈。
13.公開募捐是在什么范圍內進行??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在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管轄區域內進行,確有必要在辦理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管轄區域外進行的,應當報其開展募捐活動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捐贈人的捐贈行為不受地域限制。
14.公開募捐采取什么方式?
(1)在公共場所設置募捐箱;
(2)舉辦面向社會公眾的義演、義賽、義賣、義展、義拍、慈善晚會等;
(3)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募捐信息;
(4)其他公開募捐方式。
15.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需要開展募捐活動的怎么辦?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開展公開募捐。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應當對合作方進行評估,依法簽訂書面協議,在募捐方案中載明合作方的相關信息,并對合作方的相關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
16.慈善組織如何開展定向募捐?
慈善組織開展定向募捐,應當在發起人、理事會成員和會員等特定對象的范圍內進行,并向募捐對象說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項。
17.慈善組織怎樣開展公開募捐?
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
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時間和地域、活動負責人姓名和辦公地址、接受捐贈方式、銀行賬戶、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財產的處理等。募捐方案應當在開展募捐活動前報慈善組織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
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在募捐活動現場或者募捐活動載體的顯著位置,公布募捐組織名稱、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募捐方案、聯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詢方法等。
18.捐贈財產包括哪些方面?
捐贈人捐贈的財產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捐贈財產包括貨幣、實物、房屋、有價證券、股權、知識產權等有形和無形財產。
捐贈人捐贈的實物應當具有使用價值,符合安全、衛生、環保等標準。
19.捐贈人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進行捐贈嗎?具體流程是什么?
可以,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開展演出、比賽、銷售、拍賣等經營性活動,承諾將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應當在舉辦活動前與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簽訂捐贈協議,活動結束后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并將捐贈情況向社會公開。
20.慈善組織接受捐贈,需出具什么票據給捐贈人?
慈善組織接受捐贈,應當向捐贈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捐贈票據。捐贈票據應當載明捐贈人、捐贈財產的種類及數量、慈善組織名稱和經辦人姓名、票據日期等。捐贈人匿名或者放棄接受捐贈票據的,慈善組織應當做好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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