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關部門:
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聯合制定了《柳州市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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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衛生健康局????????中共柳州市城中區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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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發展和改革局??????柳州市城中區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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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柳州市城中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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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應急管理局??????????柳州市城中區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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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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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
柳州市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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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廣西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柳州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等文件要求,結合城中區職業健康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
職業健康是健康城中建設的重要基礎和組成部分,事關廣大勞動者的福祉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視察廣西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市級的部署要求,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大力實施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源頭治理力度得到加大,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范圍逐步擴大,重點行業企業工作場所粉塵、化學毒物、噪聲等主要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治療、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逐步加強,職業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水平得到了顯著提高。
隨著健康城中全面建設的不斷深入,保障和促進勞動者健康面臨新的復雜形勢: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疊加,既面臨塵毒、噪聲等傳統職業危害侵襲,又面臨肌肉骨骼疾病、工作相關疾病、工作壓力、精神健康等職業相關疾病威脅,同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傳染病也對職業健康帶來新的挑戰;二是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勞動者日益增長的職業健康需求與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對職業健康工作提出新要求,職業健康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仍存在突出短板,監管人員、技術人員嚴重不足,導致監管力度不夠;四是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及勞動者等職業病防治四方責任有待強化,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一些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粉塵、化學毒物、噪聲等危害因素超標,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存在薄弱環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按照“持續管、系統抓”工作總要求,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勞動者個人四方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全面提升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督促和引導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等管理措施,采取工程防護技術、個體防護、健康監護、培訓教育等措施,不斷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
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聚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以中小微型企業為重點,持續推進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危害治理和監管,強化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評估,推進分級分類管理,實現科學監管、精準防控。
堅持改革創新,綜合施策。深化法定職業病防控,開展工作相關疾病預防,推進職業人群健康促進。將職業病防治融入所有政策,統籌協調各方資源,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化建設,為職業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嚴格執行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壓實地方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勞動者個人責任,合力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職業健康分級分類管理有效實施,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持續加大,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塵肺病、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 ||
指標名稱 |
目標值 | |
1 |
工傷保險參保人數 |
穩步提升 |
2 |
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 |
≥90% |
3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 |
≥85% |
4 |
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非常規任務,以下達任務為準) |
≥85% |
5 |
職業衛生違法案件查處率 |
100% |
6 |
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
100% |
三、主要任務
(一)堅持依法防治,落實四方責任。
要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政府民生工程,區政府制定區域內職業病防治規劃,加強對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門、跨區域的重大問題,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職,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格局。
用人單位要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評價、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組織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配備合格的防護用品等責任,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要求,依法落實職業病人的相關待遇,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勞動者要承擔個人防護責任,掌握職業病危害防護知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自覺、正確佩戴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放射工作人員還要按照規定佩戴個人劑量計。
(二)堅持預防為主,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
落實新發展理念,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產業轉型升級、中小微企業幫扶、企業安全健康文化建設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堅守職業健康紅線,加強源頭治理,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切實維護職工職業健康權益。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以建材、冶金、建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監測項目、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電離輻射危害專項治理,確保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已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但未嚴格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要補做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一般的企業要補做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實施重點行業領域聽力保護行動,全方位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進行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以防治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危害為重點,開展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試行“一企一策”幫扶模式,探索“企業+托管服務單位+衛生監管部門”監管模式,逐步改善企業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專欄1: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動 |
行動目標: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崗位合格率達到85%以上,從源頭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 |
行動內容: 1.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標且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工業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動,制定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治理企業基礎臺賬;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2.實施中小微企業專項治理幫扶行動,探索職業健康托管式服務、“一企一策”精準指導等幫扶模式。 |
預期產出: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職業病危害申報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大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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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2:聽力保護行動 |
行動目標:開展聽力保護行動,精準指導企業開展噪聲危害治理,推動建設聽力保護示范企業,提升企業噪聲治理能力,保護勞動者聽力健康。 |
行動內容: 在制造、輕工、建材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噪聲危害監測、工程治理、個體防護指導及效果評估、早期健康篩查等全鏈條全方位的聽力保護行動,逐步建立重點行業領域噪聲危害數據庫,探索噪聲工作場所實施在線日常監測技術,精準指導企業開展噪聲危害治理。總結和推廣不同行業聽力保護先進經驗和模式,開展聽力保護示范企業建設。 |
預期產出:在重點行業建設聽力保護示范企業,形成重點行業企業聽力保護行動模式。 |
(三)嚴格監管執法,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
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城區職業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覆蓋基層的職業健康監管體系。依據職業健康監督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目錄,為職業健康監督執法人員配備必需的交通工具、執法裝備、快速檢測儀器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提升職業健康監督執法的技術裝備水平,落實執法經費。建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超標結果與現場監督檢查相銜接制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探索并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實施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監管、重點事項專項監管和綜合監管,將企業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管理,綜合風險等級為Ⅳ級、Ⅲ級的按照甲類管理,Ⅱ級的按照乙類管理,I級、0級的按照丙類管理。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執法模式,落實規范的執法規程,協助自治區、柳州市設立案例庫,提高監督效率,對新發職業病的企業實行監督執法全覆蓋。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等重點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執法。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嚴格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勞動保障監察。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機制,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善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懲戒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實現科學監管、精準防控。
專欄3: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能力提升行動 |
行動目標:健全職業健康監管體系,保障體系正常運行,實行“智慧監管”。 |
行動內容: 1.完善職業健康行政管理隊伍建設,落實具體負責股室和負責人員。 2.健全我區職業健康執法體系,我區有專(兼)職業衛生監督員,街道(社區)有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員。 3.根據市級統一部署開展分類分級管理。 |
預期產出:基本建成覆蓋基層的職業健康監管體系,我區職業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執法裝備配備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執法裝備標準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19〕670號)要求,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保障必要的執法經費;監督執法覆蓋率明顯提升。 |
(四)調配整合資源,提升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
健全職業病監測評估、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絡體系。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技術保障機構,整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其他醫療機構的資源和力量,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全區的以監測評估、診斷救治為重點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加快推進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的組織機構、人才隊伍、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提升全區職業病監測評估、診斷救治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測體系;繼續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建設,區域內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支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及有關康復機構,發揮技術優勢,積極參與技術支撐。鼓勵社會機構參與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指導等職業病防治工作。
專欄4: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建設 |
建設目標:健全完善城區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基礎建設、人才隊伍、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監測評估、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 |
建設內容: 1.加強職業健康檢查能力建設,全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2.加強塵肺病康復站點建設,提升塵肺病康復站點康復服務能力。 |
預期產出:覆蓋全區的以監測評估、診斷救治為重點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基本建成,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能力進一步提升,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職健發〔2020〕5號)要求。 |
(五)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
加強職業病救治救助工作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相結合,將職業病救治納入防止因病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避免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因職業病返貧。積極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加強職業病患者的醫療保障,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落實屬地責任,對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塵肺病患者,依法開展法律援助,按規定落實醫療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減輕患者醫療與生活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六)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水平。
將職業健康信息化工作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進業務和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職業健康協同管理和服務。配合自治區、柳州市建設全區職業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融合職業健康各平臺數據,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和放射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質量控制等數據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在全區加強信息平臺系統的應用指導。進一步完善重點職業病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和管理網絡,定期開展監測和專項調查。加強衛生健康、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稅務、市場監管、醫保等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建立部門間職業健康信息交換機制和渠道,推動實現職業健康相關信息的協調聯動。按照便民利企、優化服務的要求,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服務”。規范職業健康信息管理,確保數據安全。強化數據統計分析,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信息化水平。
(七)加大人才培養,推動科技創新。
加大職業健康檢測評價、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技術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技術支撐機構和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提高技術人才綜合素質和能力。加強治本政策研究,推動先進、成熟經驗轉化,協助自治區、柳州市制定完善地方政策法規和地方性職業健康標準,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水平。推動將職業健康關鍵技術納入地方科技計劃,鼓勵職業病防治基礎性研究,支持監測預警、疾病早期篩查、干預及診療康復、技術研究,圍繞重點職業病開展科研攻關,鼓勵裝備研發,加強職業活動中新興危害的辨識評估和防控,探索開展工作壓力、肌肉骨骼系統疾患等防治工作。協助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合作共建,深化產學研融合,加快提升我區職業病防治能力。
專欄5:職業健康人才培養重點任務 |
任務目標:在職業健康檢測評價、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方面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強化職業健康技術支撐。 |
任務內容: 1.開設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在職進修培訓課程,為用人單位、服務機構培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技術服務人員。 2.協助柳州市重點培養職業病危害檢測人員、評價人員、管理人員。 |
預期產出:協助柳州市建成一支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人才隊伍,基本滿足全市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診斷救治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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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6:職業健康科技創新重點任務 |
任務目標:協助柳州市在職業健康政策、理論、職業病危害治理技術等領域加強研究,推動解決職業病防治實際工作中的問題。 |
任務內容: 1.?協助開展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以及工作相關疾病的評估研究。 2.?協助開展新材料、新化學品、新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效應研究。 3.?協助開展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診療、康復中西醫結合技術研究;開展職業病診療、康復評估、質量控制等標準化研究。 |
預期產出:協助柳州市制定或完善職業病、職業相關疾病防治技術路徑、指南;協助柳州市制定地方性職業健康標準;提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治理水平。 |
(八)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
創新方式,加大力度,每年定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落實“健康中國行動”要求,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學校、鄉村、社區和機構等“五進”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推動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建設職業健康體驗館等科普宣教平臺。發布宣傳重點職業病防治核心信息,推介一批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普讀物,制作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鼓勵社會組織和用人單位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完善職業健康、傳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等健康服務,營造積極向上、和諧包容的健康文化。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防護知識,提升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落實重點職業人群健康素養監測統計調查制度。
持續開展健康企業建設和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在不同行業、不同經濟規模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中建設一批健康企業,把“健康企業”納入“健康城市”創建活動,發揮“健康城市-健康企業-健康達人”示范效應,在各種評優評先活動中對獲得“健康企業”“職業健康達人”稱號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優先考慮。
自2021年起,每年至少完成2家用人單位開展健康企業創建申報工作,每年建設不少于1家的市級健康企業。到2025 年,城中區評審上市級健康企業總數量不少于5家。
專欄7:職業健康宣傳示范引導行動 |
行動目標:充分發揮部門(單位)、媒體、社會團體、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職業健康宣傳和文化建設,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水平,達到政府、部門、企業、勞動者個人學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目的。 |
行動任務: 1.建成一批自治區級、市級健康企業。 2.評選一批“職業健康達人”。 3.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積極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媒體以及公共交通、公共場所等宣傳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健康公益宣傳活動。 4.推進職業健康體驗館等科普宣教平臺建設,宣傳發布重點職業病防治核心信息,推介一批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普讀物,制作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 |
預計產出:形成濃厚的職業病防治社會共治氛圍,對職業健康的關注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效果明顯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明顯提高。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區政府統一負責、領導我區的職業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對各責任部門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落實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責任,加強聯防聯控,形成工作合力。構建政府、部門、行業、用人單位、社會之間緊密配合的職業健康工作機制。
(二)加快政策融合,協同推進實施。
推動將職業健康工作融入已成型的工作體制機制、重大政策和衛生健康的主體性制度,在“健康城中”建設框架下統籌推進實施。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和實施。在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浮動等方面,綜合運用金融、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三)加大經費投入,確保任務完成。
切實加大對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職業健康檢查、放射衛生、診斷裝備、宣傳教育以及職業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主要任務按計劃順利完成。根據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加強資金使用情況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培訓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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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員:劉思佳,審核領導,高正宇,聯系方式:2623162)
各相關部門:
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聯合制定了《柳州市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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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衛生健康局????????中共柳州市城中區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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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發展和改革局??????柳州市城中區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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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柳州市城中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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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司法局?????????????柳州市城中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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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柳州市城中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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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柳州市城中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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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應急管理局??????????柳州市城中區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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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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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區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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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柳州市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廣西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柳州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等文件要求,結合城中區職業健康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
職業健康是健康城中建設的重要基礎和組成部分,事關廣大勞動者的福祉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視察廣西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市級的部署要求,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大力實施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源頭治理力度得到加大,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范圍逐步擴大,重點行業企業工作場所粉塵、化學毒物、噪聲等主要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治療、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逐步加強,職業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水平得到了顯著提高。
隨著健康城中全面建設的不斷深入,保障和促進勞動者健康面臨新的復雜形勢: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疊加,既面臨塵毒、噪聲等傳統職業危害侵襲,又面臨肌肉骨骼疾病、工作相關疾病、工作壓力、精神健康等職業相關疾病威脅,同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傳染病也對職業健康帶來新的挑戰;二是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勞動者日益增長的職業健康需求與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對職業健康工作提出新要求,職業健康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仍存在突出短板,監管人員、技術人員嚴重不足,導致監管力度不夠;四是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及勞動者等職業病防治四方責任有待強化,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一些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粉塵、化學毒物、噪聲等危害因素超標,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存在薄弱環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按照“持續管、系統抓”工作總要求,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勞動者個人四方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全面提升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督促和引導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等管理措施,采取工程防護技術、個體防護、健康監護、培訓教育等措施,不斷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
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聚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以中小微型企業為重點,持續推進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危害治理和監管,強化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評估,推進分級分類管理,實現科學監管、精準防控。
堅持改革創新,綜合施策。深化法定職業病防控,開展工作相關疾病預防,推進職業人群健康促進。將職業病防治融入所有政策,統籌協調各方資源,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化建設,為職業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嚴格執行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壓實地方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勞動者個人責任,合力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職業健康分級分類管理有效實施,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持續加大,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塵肺病、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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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參保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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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 |
≥90% |
3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 |
≥85% |
4 |
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非常規任務,以下達任務為準) |
≥85% |
5 |
職業衛生違法案件查處率 |
100% |
6 |
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
100% |
三、主要任務
(一)堅持依法防治,落實四方責任。
要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政府民生工程,區政府制定區域內職業病防治規劃,加強對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門、跨區域的重大問題,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職,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格局。
用人單位要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評價、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組織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配備合格的防護用品等責任,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要求,依法落實職業病人的相關待遇,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勞動者要承擔個人防護責任,掌握職業病危害防護知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自覺、正確佩戴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放射工作人員還要按照規定佩戴個人劑量計。
(二)堅持預防為主,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
落實新發展理念,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產業轉型升級、中小微企業幫扶、企業安全健康文化建設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堅守職業健康紅線,加強源頭治理,改善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切實維護職工職業健康權益。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以建材、冶金、建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監測項目、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電離輻射危害專項治理,確保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已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但未嚴格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要補做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一般的企業要補做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實施重點行業領域聽力保護行動,全方位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進行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以防治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危害為重點,開展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試行“一企一策”幫扶模式,探索“企業+托管服務單位+衛生監管部門”監管模式,逐步改善企業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專欄1: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動 |
行動目標: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崗位合格率達到85%以上,從源頭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 |
行動內容: 1.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標且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工業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動,制定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治理企業基礎臺賬;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2.實施中小微企業專項治理幫扶行動,探索職業健康托管式服務、“一企一策”精準指導等幫扶模式。 |
預期產出: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職業病危害申報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大幅提高。 |
?
專欄2:聽力保護行動 |
行動目標:開展聽力保護行動,精準指導企業開展噪聲危害治理,推動建設聽力保護示范企業,提升企業噪聲治理能力,保護勞動者聽力健康。 |
行動內容: 在制造、輕工、建材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噪聲危害監測、工程治理、個體防護指導及效果評估、早期健康篩查等全鏈條全方位的聽力保護行動,逐步建立重點行業領域噪聲危害數據庫,探索噪聲工作場所實施在線日常監測技術,精準指導企業開展噪聲危害治理。總結和推廣不同行業聽力保護先進經驗和模式,開展聽力保護示范企業建設。 |
預期產出:在重點行業建設聽力保護示范企業,形成重點行業企業聽力保護行動模式。 |
(三)嚴格監管執法,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
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城區職業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覆蓋基層的職業健康監管體系。依據職業健康監督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目錄,為職業健康監督執法人員配備必需的交通工具、執法裝備、快速檢測儀器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提升職業健康監督執法的技術裝備水平,落實執法經費。建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超標結果與現場監督檢查相銜接制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探索并全面開展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管理,實施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監管、重點事項專項監管和綜合監管,將企業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管理,綜合風險等級為Ⅳ級、Ⅲ級的按照甲類管理,Ⅱ級的按照乙類管理,I級、0級的按照丙類管理。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執法模式,落實規范的執法規程,協助自治區、柳州市設立案例庫,提高監督效率,對新發職業病的企業實行監督執法全覆蓋。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等重點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執法。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嚴格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勞動保障監察。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機制,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善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懲戒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實現科學監管、精準防控。
專欄3: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能力提升行動 |
行動目標:健全職業健康監管體系,保障體系正常運行,實行“智慧監管”。 |
行動內容: 1.完善職業健康行政管理隊伍建設,落實具體負責股室和負責人員。 2.健全我區職業健康執法體系,我區有專(兼)職業衛生監督員,街道(社區)有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員。 3.根據市級統一部署開展分類分級管理。 |
預期產出:基本建成覆蓋基層的職業健康監管體系,我區職業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執法裝備配備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執法裝備標準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19〕670號)要求,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保障必要的執法經費;監督執法覆蓋率明顯提升。 |
(四)調配整合資源,提升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
健全職業病監測評估、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絡體系。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技術保障機構,整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其他醫療機構的資源和力量,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全區的以監測評估、診斷救治為重點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加快推進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的組織機構、人才隊伍、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提升全區職業病監測評估、診斷救治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測體系;繼續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建設,區域內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支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及有關康復機構,發揮技術優勢,積極參與技術支撐。鼓勵社會機構參與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指導等職業病防治工作。
專欄4: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能力建設 |
建設目標:健全完善城區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基礎建設、人才隊伍、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監測評估、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 |
建設內容: 1.加強職業健康檢查能力建設,全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2.加強塵肺病康復站點建設,提升塵肺病康復站點康復服務能力。 |
預期產出:覆蓋全區的以監測評估、診斷救治為重點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基本建成,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能力進一步提升,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職健發〔2020〕5號)要求。 |
(五)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
加強職業病救治救助工作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相結合,將職業病救治納入防止因病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避免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因職業病返貧。積極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加強職業病患者的醫療保障,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落實屬地責任,對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塵肺病患者,依法開展法律援助,按規定落實醫療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減輕患者醫療與生活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六)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水平。
將職業健康信息化工作納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進業務和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職業健康協同管理和服務。配合自治區、柳州市建設全區職業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融合職業健康各平臺數據,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和放射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質量控制等數據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在全區加強信息平臺系統的應用指導。進一步完善重點職業病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和管理網絡,定期開展監測和專項調查。加強衛生健康、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稅務、市場監管、醫保等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建立部門間職業健康信息交換機制和渠道,推動實現職業健康相關信息的協調聯動。按照便民利企、優化服務的要求,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服務”。規范職業健康信息管理,確保數據安全。強化數據統計分析,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信息化水平。
(七)加大人才培養,推動科技創新。
加大職業健康檢測評價、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技術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技術支撐機構和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提高技術人才綜合素質和能力。加強治本政策研究,推動先進、成熟經驗轉化,協助自治區、柳州市制定完善地方政策法規和地方性職業健康標準,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水平。推動將職業健康關鍵技術納入地方科技計劃,鼓勵職業病防治基礎性研究,支持監測預警、疾病早期篩查、干預及診療康復、技術研究,圍繞重點職業病開展科研攻關,鼓勵裝備研發,加強職業活動中新興危害的辨識評估和防控,探索開展工作壓力、肌肉骨骼系統疾患等防治工作。協助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合作共建,深化產學研融合,加快提升我區職業病防治能力。
專欄5:職業健康人才培養重點任務 |
任務目標:在職業健康檢測評價、診斷救治、康復服務等方面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強化職業健康技術支撐。 |
任務內容: 1.開設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在職進修培訓課程,為用人單位、服務機構培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技術服務人員。 2.協助柳州市重點培養職業病危害檢測人員、評價人員、管理人員。 |
預期產出:協助柳州市建成一支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人才隊伍,基本滿足全市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診斷救治工作需要。 |
?
專欄6:職業健康科技創新重點任務 |
任務目標:協助柳州市在職業健康政策、理論、職業病危害治理技術等領域加強研究,推動解決職業病防治實際工作中的問題。 |
任務內容: 1.?協助開展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以及工作相關疾病的評估研究。 2.?協助開展新材料、新化學品、新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效應研究。 3.?協助開展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診療、康復中西醫結合技術研究;開展職業病診療、康復評估、質量控制等標準化研究。 |
預期產出:協助柳州市制定或完善職業病、職業相關疾病防治技術路徑、指南;協助柳州市制定地方性職業健康標準;提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治理水平。 |
(八)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
創新方式,加大力度,每年定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落實“健康中國行動”要求,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學校、鄉村、社區和機構等“五進”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推動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建設職業健康體驗館等科普宣教平臺。發布宣傳重點職業病防治核心信息,推介一批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普讀物,制作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鼓勵社會組織和用人單位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完善職業健康、傳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等健康服務,營造積極向上、和諧包容的健康文化。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防護知識,提升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落實重點職業人群健康素養監測統計調查制度。
持續開展健康企業建設和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在不同行業、不同經濟規模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中建設一批健康企業,把“健康企業”納入“健康城市”創建活動,發揮“健康城市-健康企業-健康達人”示范效應,在各種評優評先活動中對獲得“健康企業”“職業健康達人”稱號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優先考慮。
自2021年起,每年至少完成2家用人單位開展健康企業創建申報工作,每年建設不少于1家的市級健康企業。到2025 年,城中區評審上市級健康企業總數量不少于5家。
專欄7:職業健康宣傳示范引導行動 |
行動目標:充分發揮部門(單位)、媒體、社會團體、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職業健康宣傳和文化建設,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水平,達到政府、部門、企業、勞動者個人學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目的。 |
行動任務: 1.建成一批自治區級、市級健康企業。 2.評選一批“職業健康達人”。 3.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積極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媒體以及公共交通、公共場所等宣傳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健康公益宣傳活動。 4.推進職業健康體驗館等科普宣教平臺建設,宣傳發布重點職業病防治核心信息,推介一批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普讀物,制作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 |
預計產出:形成濃厚的職業病防治社會共治氛圍,對職業健康的關注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效果明顯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明顯提高。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區政府統一負責、領導我區的職業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對各責任部門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落實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責任,加強聯防聯控,形成工作合力。構建政府、部門、行業、用人單位、社會之間緊密配合的職業健康工作機制。
(二)加快政策融合,協同推進實施。
推動將職業健康工作融入已成型的工作體制機制、重大政策和衛生健康的主體性制度,在“健康城中”建設框架下統籌推進實施。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和實施。在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浮動等方面,綜合運用金融、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三)加大經費投入,確保任務完成。
切實加大對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職業健康檢查、放射衛生、診斷裝備、宣傳教育以及職業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保障主要任務按計劃順利完成。根據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加強資金使用情況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培訓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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