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區應急管理局】(城中)應急罰〔2020〕9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
(城中)應急罰〔2020〕9號
被處罰單位:廣西建工集團冶金建設有限公司(觀山福邸3#、4#、5#、6#、10#、11#樓及地下室工程
地 址:?柳州市北雀路115號???? 郵編: 545000
法定代表人:覃振華?職務: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13597218908
違法事實:2020年6月30日,我局對你單位進行檢查,你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未按規范編制。
證據:現場檢查記錄、詢問筆錄,證明了:你單位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或未定期組織演練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或未定期組織演練的”的規定,綜上,決定給予你(單位)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的行政處罰。
沒收的違法所得及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柳州市城中區財政局非稅收繳專戶45001625261059050000,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依法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城中區人民政府或者柳州市應急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城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柳州市城中區應急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交被處罰單位。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
(城中)應急罰〔2020〕9號
被處罰單位:廣西建工集團冶金建設有限公司(觀山福邸3#、4#、5#、6#、10#、11#樓及地下室工程
地 址:?柳州市北雀路115號???? 郵編: 545000
法定代表人:覃振華?職務: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13597218908
違法事實:2020年6月30日,我局對你單位進行檢查,你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未按規范編制。
證據:現場檢查記錄、詢問筆錄,證明了:你單位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或未定期組織演練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或未定期組織演練的”的規定,綜上,決定給予你(單位)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的行政處罰。
沒收的違法所得及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柳州市城中區財政局非稅收繳專戶45001625261059050000,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依法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城中區人民政府或者柳州市應急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城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柳州市城中區應急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交被處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