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柳州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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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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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編制目的
為了深刻吸取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規范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科學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柳州市突發公共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促進柳州安全發展。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區)政府、市管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搶險救援工作。
依靠科學,依法依規。利用現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充分利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實施事故應急救援。
系統管理,統分結合。明確各級職責,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分類處置、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隊伍,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預案演練,提高預防和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能力。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柳州市行政轄區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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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市內風險因素分析
?2.1 基本情況
本市位于廣西中部,是以工業為主、綜合發展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樞紐的歷史文化名城。全市轄六縣四區及兩個市管開發區,總面積1.86萬平方公里,總人口約372.35萬人。柳州是廣西的工業中心,也是中國西南地區重要的制造業基地,目前已形成以汽車、機械、冶金為支柱產業,化工、制藥、造紙、制糖、建材、日化等產業并存發展的工業體系。我市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主要涉及礦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及煙花爆竹的經營、儲存、運輸等。
2.2 本區域災情預測
2.2.1 事故可能發生的類型、危害程度
依據柳州市目前經濟發展特點,結合近年來的事故分布以及未來經濟發展情況,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和《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1992)規定,本行政區域可能發生的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類型有:物體打擊、提升和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包括雷擊)傷害、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爆炸等及其他事故。
2.2.2 重大危險源
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標準規定,柳州市存在貯罐區、庫區、生產場所、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等重大危險源。
???第三章 事故級別與事權范圍
?3.1 事故分級標準
3.1.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含失蹤,下同)3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 事權范圍
特別重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在本市救援力量不足的情況下,立即向上級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應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相關縣(區)政府及基層組織進行救援,事故單位全力參加;
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由縣(區)政府負責指揮和組織救援,事故單位全力參加。
?第四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職責
?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政府、市各職能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4.1 職責
市政府為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
4.1.1負責全市各類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領導工作;
4.1.2負責全市事故應急救援的統一指揮;
4.1.3負責全市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籌備;
4.1.4負責全市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統一調動;
4.1.5負責事故狀態下,與武警和駐軍的聯系、支援;
4.1.6負責確定事故三級應急響應,決定啟動《柳州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4.1.7負責制定科學的事故搶險方案;
4.1.8負責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
4.1.9負責在出現重大險情條件下的人員疏散;
4.1.10負責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
4.1.11負責環境污染危害有效控制。
4.2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職責
預案啟動后,市政府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具體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長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秘書長或分管副秘書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事故發生縣(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市安委會成員單位、事故救援牽頭部門、有關配合支援單位和縣區政府、事故發生單位等領導組成,全面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
4.3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協調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4.3.1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各縣(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4.3.2編制、修訂市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準備工作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4.3.3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和信息的統計工作,建立和維護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隊伍、專家、預案、技術裝備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網絡;
4.3.4協調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4.3.5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宣傳教育、演習和交流以及應急救援隊伍救援能力評估工作。
4.4 現場指揮部具體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根據本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任現場總指揮,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作為現場搶險救援實施機構。事故發生后,可根據實際情況臨時進行調整、加強。
4.4.1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秘書長或分管副秘書長擔任組長,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市安全監管局局長)或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協調各組的搶險救援;負責匯總和上報搶險進展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為事故調查提供有關情況;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
4.4.2搶險救援組。充分征求專家組的意見建議,制定科學的搶險方案和作業計劃,組織現場搶險;調動各救援力量和各類搶險機械,按照作業計劃規定的時間、方法展開搶險救援工作。
4.4.3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警戒;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保證各搶險人員、隊伍和搶險機械快速到達事故場地;保證事故現場治安和救援秩序;進行事故傷亡人員和失蹤人員登記,包括村、礦、商貿市場等方面的常住、暫住人員清點和登記;對事故單位必要的人或物的監督監控;依法查處、打擊在安全生產災難事故中編造謠言、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行為。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柳州海事局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組織落實。
4.4.4醫療防疫組。由市衛計委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負責救護車輛的安排,現場傷員救治、運輸轉移及住院治療,負責救援當中及結束后,組織、協調、指揮現場衛生防疫工作。
4.4.5后勤保障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按需準備搶險物資和資金,包括搶險使用的各類油品和工器具;保障搶險現場電力供應和通訊保障;保障搶險人員的生活和住宿安排。
4.4.6善后處理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群眾轉移安置、善后處置和工傷保險相關事務;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轉移與處理傷亡人員的尸體;接待有關處理事故傷亡人員代表和家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處理;做好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待遇的支付工作;負責傷亡人員的安置工作。
4.4.7污染處理組。由市環保局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對由于事故搶險過程或事故原因對環境破壞和污染問題提出處置措施或處理的意見建議。
4.4.8宣傳報道組。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精神,協調市新聞宣傳部門,及時、統一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信息,正面引導輿論。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的需要,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4.5 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及其他有關救援力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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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預警報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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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預警是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或社會中介對發現的或舉報的各種重大事故征兆預先進行分析、識別、監測、評價,建立預警制度。
5.1 事故預警
發現存在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接到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信息后,應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準備工作。預警內容有:
5.1.1事故的時間、地點、對象;
5.1.2發生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5.1.3事故后果預測;
5.1.4事故原因初步判斷;
5.1.5提出處置辦法;
5.1.6提出需協助的相關部門。
5.2 事故報警
對發生或可能發生涉險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要做到:
5.2.1初步確定事故級別。事故單位要立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情況,要在出現情況后1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各級要按規定逐級上報,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2提出報告。事故情況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①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②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③ 事故簡要經過;④ 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⑤ 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⑥ 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⑦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⑧ 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⑨ 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
5.3 報告程序
接到事故預警和事故災難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政府有關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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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應急處置
?6.1 分級預警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預警可分為一般(Ⅳ)、較大(Ⅲ)、重大(Ⅱ)和特別重大(Ⅰ)四級,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各部門、單位接到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預警信息后,應根據預警級別和本預案職責分工要求,做好響應準備。
6.2 分級響應與處置
若分析確定為Ⅰ、Ⅱ級安全生產事故響應,市政府靠自身力量無力解決時,在積極組織搶險救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若分析確定為Ⅲ級安全生產事故響應,應立即啟動預案,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應根據政府和指揮部指示立即響應,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組織相關力量,趕往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柳州支隊,請求給予事故搶險援救。
若分析確定為Ⅳ級安全生產事故響應,由縣區人民政府(市管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其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救援力量,進行處置。
?第七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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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作為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重要依據。本《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市政府組織有關人員共同研究總結,并及時修訂。
7.2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7.2.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7.2.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7.2.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7.2.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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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件
?8.1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框架圖(見附件1);
8.2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見附件2);
8.3 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一覽表(見附件3);
8.4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通訊表(見附件4)。
柳州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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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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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編制目的
為了深刻吸取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規范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科學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柳州市突發公共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促進柳州安全發展。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區)政府、市管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搶險救援工作。
依靠科學,依法依規。利用現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充分利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實施事故應急救援。
系統管理,統分結合。明確各級職責,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分類處置、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隊伍,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預案演練,提高預防和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能力。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柳州市行政轄區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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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市內風險因素分析
?2.1 基本情況
本市位于廣西中部,是以工業為主、綜合發展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樞紐的歷史文化名城。全市轄六縣四區及兩個市管開發區,總面積1.86萬平方公里,總人口約372.35萬人。柳州是廣西的工業中心,也是中國西南地區重要的制造業基地,目前已形成以汽車、機械、冶金為支柱產業,化工、制藥、造紙、制糖、建材、日化等產業并存發展的工業體系。我市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主要涉及礦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及煙花爆竹的經營、儲存、運輸等。
2.2 本區域災情預測
2.2.1 事故可能發生的類型、危害程度
依據柳州市目前經濟發展特點,結合近年來的事故分布以及未來經濟發展情況,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和《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1992)規定,本行政區域可能發生的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類型有:物體打擊、提升和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包括雷擊)傷害、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爆炸等及其他事故。
2.2.2 重大危險源
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標準規定,柳州市存在貯罐區、庫區、生產場所、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等重大危險源。
???第三章 事故級別與事權范圍
?3.1 事故分級標準
3.1.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含失蹤,下同)3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 事權范圍
特別重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在本市救援力量不足的情況下,立即向上級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應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相關縣(區)政府及基層組織進行救援,事故單位全力參加;
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由縣(區)政府負責指揮和組織救援,事故單位全力參加。
?第四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職責
?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政府、市各職能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4.1 職責
市政府為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
4.1.1負責全市各類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領導工作;
4.1.2負責全市事故應急救援的統一指揮;
4.1.3負責全市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籌備;
4.1.4負責全市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統一調動;
4.1.5負責事故狀態下,與武警和駐軍的聯系、支援;
4.1.6負責確定事故三級應急響應,決定啟動《柳州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4.1.7負責制定科學的事故搶險方案;
4.1.8負責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
4.1.9負責在出現重大險情條件下的人員疏散;
4.1.10負責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
4.1.11負責環境污染危害有效控制。
4.2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職責
預案啟動后,市政府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具體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長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秘書長或分管副秘書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事故發生縣(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市安委會成員單位、事故救援牽頭部門、有關配合支援單位和縣區政府、事故發生單位等領導組成,全面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
4.3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協調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4.3.1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各縣(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4.3.2編制、修訂市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準備工作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4.3.3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和信息的統計工作,建立和維護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隊伍、專家、預案、技術裝備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網絡;
4.3.4協調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4.3.5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宣傳教育、演習和交流以及應急救援隊伍救援能力評估工作。
4.4 現場指揮部具體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根據本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任現場總指揮,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作為現場搶險救援實施機構。事故發生后,可根據實際情況臨時進行調整、加強。
4.4.1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秘書長或分管副秘書長擔任組長,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市安全監管局局長)或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協調各組的搶險救援;負責匯總和上報搶險進展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為事故調查提供有關情況;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
4.4.2搶險救援組。充分征求專家組的意見建議,制定科學的搶險方案和作業計劃,組織現場搶險;調動各救援力量和各類搶險機械,按照作業計劃規定的時間、方法展開搶險救援工作。
4.4.3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警戒;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保證各搶險人員、隊伍和搶險機械快速到達事故場地;保證事故現場治安和救援秩序;進行事故傷亡人員和失蹤人員登記,包括村、礦、商貿市場等方面的常住、暫住人員清點和登記;對事故單位必要的人或物的監督監控;依法查處、打擊在安全生產災難事故中編造謠言、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行為。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柳州海事局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指導下組織落實。
4.4.4醫療防疫組。由市衛計委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負責救護車輛的安排,現場傷員救治、運輸轉移及住院治療,負責救援當中及結束后,組織、協調、指揮現場衛生防疫工作。
4.4.5后勤保障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按需準備搶險物資和資金,包括搶險使用的各類油品和工器具;保障搶險現場電力供應和通訊保障;保障搶險人員的生活和住宿安排。
4.4.6善后處理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群眾轉移安置、善后處置和工傷保險相關事務;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轉移與處理傷亡人員的尸體;接待有關處理事故傷亡人員代表和家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處理;做好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待遇的支付工作;負責傷亡人員的安置工作。
4.4.7污染處理組。由市環保局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對由于事故搶險過程或事故原因對環境破壞和污染問題提出處置措施或處理的意見建議。
4.4.8宣傳報道組。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領導擔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精神,協調市新聞宣傳部門,及時、統一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信息,正面引導輿論。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的需要,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4.5 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及其他有關救援力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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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預警報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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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預警是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或社會中介對發現的或舉報的各種重大事故征兆預先進行分析、識別、監測、評價,建立預警制度。
5.1 事故預警
發現存在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接到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信息后,應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準備工作。預警內容有:
5.1.1事故的時間、地點、對象;
5.1.2發生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5.1.3事故后果預測;
5.1.4事故原因初步判斷;
5.1.5提出處置辦法;
5.1.6提出需協助的相關部門。
5.2 事故報警
對發生或可能發生涉險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要做到:
5.2.1初步確定事故級別。事故單位要立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情況,要在出現情況后1小時內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各級要按規定逐級上報,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2提出報告。事故情況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①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②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③ 事故簡要經過;④ 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⑤ 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⑥ 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⑦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⑧ 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⑨ 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
5.3 報告程序
接到事故預警和事故災難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政府有關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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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應急處置
?6.1 分級預警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預警可分為一般(Ⅳ)、較大(Ⅲ)、重大(Ⅱ)和特別重大(Ⅰ)四級,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各部門、單位接到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預警信息后,應根據預警級別和本預案職責分工要求,做好響應準備。
6.2 分級響應與處置
若分析確定為Ⅰ、Ⅱ級安全生產事故響應,市政府靠自身力量無力解決時,在積極組織搶險救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若分析確定為Ⅲ級安全生產事故響應,應立即啟動預案,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應根據政府和指揮部指示立即響應,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組織相關力量,趕往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柳州支隊,請求給予事故搶險援救。
若分析確定為Ⅳ級安全生產事故響應,由縣區人民政府(市管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其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救援力量,進行處置。
?第七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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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作為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重要依據。本《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市政府組織有關人員共同研究總結,并及時修訂。
7.2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7.2.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7.2.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7.2.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7.2.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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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件
?8.1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框架圖(見附件1);
8.2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見附件2);
8.3 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一覽表(見附件3);
8.4 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通訊表(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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